邹恒甫:“北大淫棍多”非造谣 副教授诱奸女生是新证明
邹恒甫与北大的名誉权侵权纠纷案二审今天上午在一中院开庭,针对一审被判构成侵权,邹恒甫一方指出自己的涉案微博只是针对目前师德败坏这种不正之风,而其微博内容并非亲眼所见。邹恒甫的代理人将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作为最新证据提交,以证明自己并非“诽谤”。一中院未当庭宣判。
□庭审邹恒甫代理人提交新证据
昨天上午9时30分,一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邹恒甫、北京大学以及涉案餐厅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的三方,均只有代理律师出庭。
庭审中,邹恒甫的代理人提出撤销一审“邹恒甫需在自己的微博上对北京大学持续7天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的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北大和梦桃源餐厅的全部诉讼请求。代理人表示,邹恒甫自始至终没有把北京大学作为直接批评对象,仅批判了少数“院长、主任、教授”。
“他发布微博的主要目的是基于对高等教育和学术风气的担忧,希望通过网络监督与批评的方式促使北京大学管理层及梦桃源公司加强对于餐饮业的管理,形成好的师风学风。”邹恒甫的代理人坚称,邹恒甫只是说出真相,不存在侮辱、诽谤。
邹恒甫代理人向法院提交了两份新证据,一是北大女留学生与余万里的相关报道。另一份是北京大学对余万里处理的公告。“北大最近出了‘余万里引诱女留学生’的事件,这足以证明邹恒甫所说的少数教授的问题是真实的,证明他没有散布谣言、虚构事实。”代理人说。
该代理人还表示,邹恒甫还掌握其他证据,他收到过各种各样的举报材料,但不愿意更多地伤害北大,所以经过慎重考虑,决定不向法庭提交这些举报材料。
北京大学和梦桃源公司认为,这两份证据与本案不具备关联性。
双方围绕北京大学的诉讼主体以及微博是否侵权问题进行辩论。北大方面表示,事发后联系邹恒甫要求他讲出具体的人物时间,打算联系纪委,但邹恒甫没有给出任何线索。
昨天上午11点半,邹恒甫、北大及梦桃源餐饮公司都表示拒绝调解,法庭宣布将择期宣判。
□回顾邹发微博称北大淫棍太多
2012年8月21日邹恒甫(现任中央财经大学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在其新浪微博上发布:“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当晚,邹恒甫在其新浪微博上再次发布:“这种院长主任教授通过总在梦桃源直隶大膳鲂吃喝跟漂亮女服务员发展淫荡关系。至于在外面歌厅舞厅娱乐桑拿会所吃喝嫖娼的院长主任教授就更多了。此等事情在中国高校很普遍。国外很多来中国讲课访问的也把饭后去歌厅舞厅娱乐桑拿洗脚按摩当成必需节目。”
8月27日北大新闻中心举行媒体通气会,通报称:调查组收到的电子邮件和电话中,没有任何涉及“邹恒甫微博”所述内容的举报。
8月30日邹恒甫微博承认微博爆料“太夸大”。
8月31日北大发表声明,起诉邹恒甫。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同样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
2013年12月16日邹恒甫准备赴美与家人团聚过圣诞节时,在机场获知被限制出境。
2014年1月20日海淀区人民法院复兴路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
8月20日法院一审判决邹恒甫需在自己的微博上对北京大学持续7天赔礼道歉,并消除影响。
■延伸阅读
邹恒甫其他言论
2012年6月,邹恒甫指责国内经济学界水平低下说:“比如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的院长蔡洪滨,我经常公开骂他。但客观地说,他的学术水平还不错,至少还值得我去骂,在‘中国大陆经济学家排行榜’上他大概能排到第五名左右,在全世界3万多名经济学家中也属于最有实力的那‘9%’。”
2012年8月,邹恒甫贴出一篇署名为“北大学生计羽实名举报学生会主席戴威”的文章,称戴威靠50万元及某些手段当上学生会主席。之后计羽发布实名帖,称该署名文章并不是本人所写。邹恒甫在计羽的说明发布后,删去了自己关于此事的微博和文章。
■事件教授发微博 “北大淫棍太多”
2012年8月21日9时20左右,北京大学教授邹恒甫实名在新浪微博上发布消息,“北大院长在梦桃源北大医疗室吃饭时只要看到漂亮服务员就必然下手把她们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梦桃源生意火爆。除了邹恒甫,北大淫棍太多。”
几小时不到,该微博就被转发近3万条,评论超过5000条。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回应称北大并无邹恒甫所说的事,北大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2012年8月31日,北京大学授权北大新闻中心发布关于“邹恒甫微博”所涉及内容的第三次声明,称北大已起诉邹恒甫,起诉书已递交法院。
同年9月7日下午3时许,海淀法院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消息,称北京大学诉被告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一案,于当日立案。
2013年12月24日,邹恒甫称他计划赴美,发现被限制出境。其律师表示,海淀法院据相关法规作出边控决定,他们已应诉。
■一审判决邹恒甫微博向北大道歉7天
2014年1月20日上午,北京大学及北京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诉邹恒甫名誉权纠纷两案在北京海淀法院一审开庭。
北大和梦桃源公司起诉称,邹恒甫的微博无中生有、捏造事实,严重败坏了他们的名誉,要求判令邹恒甫立即删除侵权微博,连续三天在十余家媒体公开道歉等。
庭审中,两原告提交了经过公证的邹恒甫微博及网友评论等证据,但是邹恒甫一方提交的证据并不包含他所称的性交易、淫乱证据,邹恒甫律师当庭表示,邹恒甫曾去过20多次梦桃源餐厅,在微博中的言论都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即便法庭再三向其询问是否有这方面证据,律师依然表示“有证据,但不提供”。
邹恒甫未出庭应诉。他的律师提出,邹恒甫批评的是北大个别教授有生活作风问题,如果侵犯名誉权也应该由个别教授起诉,北大不是本案适格原告,无权起诉。
律师表示,邹恒甫曾收到多名知情人反映北大个别教授生活腐败的材料,但是邹恒甫微博的本意是善意批评腐败现象,而不是揭露个别教授的隐私,也不是要满足公众的好奇心,因此不会公开这些材料,请求法院驳回二原告起诉。
2014年8月20日上午9时30分,海淀法院公开宣判,判决邹恒甫通过微博向北大道歉,持续7天。邹恒甫不服上诉。
■上午现场教师与女学生关系报告当证据提交
上午9时30分,邹恒甫与北大的名誉权纠纷上诉案在一中院开庭,被上诉的一方还有涉案餐厅梦桃源餐饮有限公司,三方均是代理律师出庭。
法庭调查显示,邹恒甫目前的身份是中央财经大学中国经济管理研究院院长。
邹恒甫提出的上诉请求是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北大和梦桃源餐厅的全部诉讼请求。
邹恒甫一方认为,一审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存在严重的错误。今天他们要提交新闻报告作为新证据,内容是教师与女学生的男女关系。邹恒甫只是披露了教师与服务员有不正当关系,并没有说北京大学与服务员有不正当关系,并没有对北大构成名誉权侵犯。【探索发现 奇闻异事】